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榆林市计生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镇(街道办、办事处、农场)计生协:
现将榆林市计生协《关于开展2020年度榆林市计生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榆市计生协发[2020]9号)文件转发你们,请你们高度重视、广泛宣传、认真评选、及时上报,切实做好此项工作。
全县各乡镇(办事处)、街道办、农场、各社区和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,深入挖掘本单位计生家庭的先进事迹,认真组织事迹材料。每个单位至少要上报1户计生幸福家庭评选对象,上限不限。请与2020年3月20号前按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上报区计生协。